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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大实验中学2008年推优生工作实施办法
作者:校办    文章来源:校办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4-21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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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沪教委基[2008]9号)、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基[2006]24号)和《金山区关于2008年市重点高中“推优生”招生的实施意见》(金教基[2008]08号)的文件精神,2008年我校将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,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进入市重点高中和重点职业学校就读。为了做好该项工作,特制订本实施办法。

    一、指导思想

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进入市重点高中和重点职业学校就读,有利于构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。

二、推优生计划

金山区市重点高中推优生计划为:金山中学82人,华师大三附中67人,其它外区县学校89人,共238人。

我校2008年“推优生”计划为14人,其中市重点高中为13人,市重点职校为1人。

三、推荐条件

被推荐的学生应有良好的基本素养,良好的学业成绩,积极的个性特长。

1、被推荐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

(1)符合报考条件并在本校就读的初三在籍应届毕业生。

(2)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模范遵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。

(3)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良好及以上。

(4)推市重点高中学生这次区推优摸底测试成绩必须在237.5分及以上。

(5)初中阶段成长记录手册各项指标记载“优秀”。

(6)体育学科考试成绩优良者优先考虑。

2、被推荐的学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

(1)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少先队员。

(2)初三年级被评为区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少先队员。

(3)初中阶段在德、智、体诸方面全面发展,取得优秀成绩者。

(4)初中阶段坚持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方向并在艺术体育某方面有突出表现和特长者(如各类考级证书)。

四、工作程序

时间

工作进程

4/9

传达推优文件,领导班子学习研讨

4/10

召开初三班主任和全体教师会议,传达文件布置工作

4/11

召开参加统一测试合格学生会议

4/1415

家长、学生交推优生申请书

班级推荐、老师推荐

4/1619

年级组汇总平衡,上报校推优领导组

4/20

校推优领导组讨论,确定推优名单

4/1725

准备推优材料

4/2125

校内公示

4/29

送区招办

5/5

 局公示

5/85/10

推优生网上填报志愿

五、工作要求

推荐过程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自下而上,学生和班主任推荐,年级综合平衡,经学校推优领导组讨论确定推优名单,并将推优A名单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一周。按照上级要求,妥善做好推优的各项工作。

 

 

 

师大实验中学

200841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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