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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师大实验中学2008年推优生工作实施办法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作者:校办 文章来源:校办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4-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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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沪教委基[2008]9号)、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基[2006]24号)和《金山区关于2008年市重点高中“推优生”招生的实施意见》(金教基[2008]08号)的文件精神,2008年我校将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,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进入市重点高中和重点职业学校就读。为了做好该项工作,特制订本实施办法。 一、指导思想 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进入市重点高中和重点职业学校就读,有利于构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。 二、推优生计划 金山区市重点高中“推优生”计划为:金山中学82人,华师大三附中67人,其它外区县学校89人,共238人。 我校2008年“推优生”计划为14人,其中市重点高中为13人,市重点职校为1人。 三、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学生应有良好的基本素养,良好的学业成绩,积极的个性特长。 1、被推荐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(1)符合报考条件并在本校就读的初三在籍应届毕业生。 (2)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模范遵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。 (3)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良好及以上。 (4)推市重点高中学生这次区推优摸底测试成绩必须在237.5分及以上。 (5)初中阶段成长记录手册各项指标记载“优秀”。 (6)体育学科考试成绩优良者优先考虑。 2、被推荐的学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(1)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少先队员。 (2)初三年级被评为区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少先队员。 (3)初中阶段在德、智、体诸方面全面发展,取得优秀成绩者。 (4)初中阶段坚持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方向并在艺术体育某方面有突出表现和特长者(如各类考级证书)。 四、工作程序
五、工作要求 推荐过程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自下而上,学生和班主任推荐,年级综合平衡,经学校推优领导组讨论确定推优名单,并将推优A名单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一周。按照上级要求,妥善做好推优的各项工作。 师大实验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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