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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英语]2007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英语听力考试注意事项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web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3-26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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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英语考试有听力考试和笔试两部分,试题印在同一份试卷上。听力考试和笔试连续进行,先听力、后笔试。考生完成听力试题后接着做笔试题,所有答案及写话均写在答卷纸上。

二、上午8:30开始(其中8:30—8:35为试音)由东方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都市792播出听力考试,具体频率为:AM792千赫(中波)、FM89.9兆赫(调频)。

三、各试区、试场应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,重点检查收音设备、备用电源、音量调试和播放效果等。在考试前一定要进行收音播放的试运行,以确保听力考试顺利进行。

四、6月17日上午,考生应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试场,以免耽误听力考试。

五、迟到十五分钟内的考生可进入备用试场考试,但必须保持安静,不得干扰其他考生。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,且不予补考。

六、考生不得个人携带、使用收音设备(包括小型便携式收音机)。

七、听力考试期间如遇偶发事件,应立即报告市教育考试院,经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。试区应如实记录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,在考试结束后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。

文章录入:webking@sems    责任编辑:webking@sems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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